《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于2011年7月29日以中国气象局令第22号公布,根据2013年5月31日中国气象局令第25号《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改。该《办法》分总则、资质申请条件、资质申请与受理、资质审查与评审、监督管理、罚则、附则7章31条,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2005年4月1日中国气象局公布的《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