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扶养关系的可以继承,没有扶养关系的不可以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子女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节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有扶养关系的继女可以继承继父或继母的财产。
因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可以成为继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在法律上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2、继父母对已成年但系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3、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
继父的遗产,子女有权继承吗「民法典107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