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设备保险可以附加哪些条款

2024-12-02 13: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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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附加碰撞、倾覆保险条款二、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三、附加工程机械设备盗抢保险条款四、附加自燃损失保险条款

回答2:

解读工程机械设备综合险保险条款及附加险-工保网

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各项施工机械设备是必不可少的,且常常以较大的体量出现在施工工地,如挖掘机、塔吊、起重机等,如上文所言,这类机具设备本身造价不菲,操作要求高,风险性较大,在施工过程中主要易出现“机械设备自身损坏损毁”、“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意外伤亡”、“机械设备操作导致第三者生命财产损失”等风险事故。

目前,工程机械保险市场的各险种责任也主要围绕上述风险因素而来,如常见的工程机械设备保险、特种设备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等。但上述险种都存在一定局限性,对保险标的、保险责任范围有着特殊要求。

工程机械设备综合保险,是一种综合性机械设备保险,其主险责任同财产综合险承保责任相似,附加险包括雇主责任险、第三者责任、碰撞倾覆、自燃和盗抢保险。在保险责任范围上,满足工程机械设备面对的主要风险因素。尤其,其保险标的并不像其他险种限定“特种设备”;其保险责任范围,也不只局限于机械自身损失或第三者责任损失赔偿,是较为综合的工程机械设备保险。

实务中,工程机械设备综合险的保险责任与附加险条件各具特点,主要受工程机械设备的具体风险因素影响,如碰撞、倾覆,由于是常见易发生的风险因素,尤其是挖掘机、旋挖钻机等山区作业标的,因倾覆导致全损事故较为频繁,因此是较为常见的附加险种。再如盗抢附加险,保险条款中大多标注以全部盗抢为保险责任条件,即单独机械设备零部件被盗是无法构成理赔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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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设备的主要风险因素

工程机械设备存在的风险因素主要分为:意外事故风险与自然灾害风险。

一、意外事故风险

人为因素

工程机械操作手是一个对操作安全有较高要求的技术职业,依据国家相关规定须持证上岗。操作人员的技术是否纯熟、经验是否充足,都会对操作安全造成影响。尤其随着国内建筑行业快速发展,客观上对各类工程机械操作人员数量需求增大,但许多施工工地经常出现无证操作现象,造成相关安全事故。

碰撞、倾覆风险

从多年的出险案件来看,碰撞、倾覆是工程机械设备出险的主要原因,这是由工程机械设备所处施工作业环境的特殊性决定的。

飞行物体坠落

主要是在矿山、山体作业的工程机械,极易发生石块滚落、飞射、坠落导致工程机械受损。

自燃风险

大部分自燃都是由于工程机械内部电器、线路等发生故障造成,除产品质量存在一定的问题外,就是和施工环境、违规操作、设备保养有关。

二、自然灾害风险

暴雨、洪水

在地势低洼地区和土质松软作业面施工的工程机械,若发生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工程机械设备极易发生被淹没、冲毁导致损失。

滑坡、泥石流、下陷

在斜坡上施工,岩土体受重力作用极易发生滑坡;受大雨侵蚀,地面下陷容易引发事故;由于雨水浸泡侵蚀,山体易发生泥石流等灾害导致机械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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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设备综合险条款解读

了解工程机械设备综合保险,可以从保险标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几个方面着手。

保险标的

在保险合同载明地址(或施工区域)内的,经检验合格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并在保险合同中列明的工程机械设备,为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此外,常见的工程机械设备综合险保险合同还会对保险标的作出具体的限定,如下列机械设备不属合同保险标的:

1

工程机械设备的各种备用件、配套工具、器具、用具等;

2

已折旧完毕但仍在使用的工程机械设备;

3

处于运输途中的工程机械设备;

4

正在建造或安装尚未完工的工程机械设备;

5

须领取公共行驶执照的工程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渣土车;

6

处于维修状态下(外聘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或送厂维修)的工程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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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设备的局部或其中的部件。

保险责任

工程机械设备综合险主险责任同财产综合险承保责任相似,在保险期间内,在保险单中载明的区域范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

火灾、爆炸;

2

雷击、台风、暴雨、龙卷风、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地面突然塌陷;

3

外界物体倒塌、坠落;

4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

操作保险标的的人员不具有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2

操作保险标的的人员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

3

保险标的被作为犯罪工具;

4

保险标的在测试、展览期间,在营业场所维修、保养、改装期间,被吊装、拖带、运输期间;

5

保险标的被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期间。

此外,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主义活动、罢工、暴动、骚乱;(二)行政行为、司法行为;(三)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四)核爆炸、核裂变、核聚变;(五)放射性污染和其他各种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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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设备综合险主要附加险种

工程机械设备综合保险的保险责任内容包括财产综合险、雇主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及常见的“碰撞、倾覆”、“盗抢”“自燃”附加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

被保险人所聘用的合格操作人员,于保险期间内,在施工过程中(列明方式投保扩展上下班途中责任)遭受意外致伤残或死亡,对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下列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1.死亡赔偿金;2.伤残赔偿金;3.医疗费用;4.法律费用。

第三者责任险

在保险期间内,在保险单载明的区域范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工程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在操作工程机械设备过程中由于疏忽或过失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人依照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碰撞、倾覆附加险

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同意,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碰撞、倾覆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设备盗抢附加险

在保险期间内,工程机械设备在保险单载明的区域范围内:1. 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部门立案侦查,自立案之日起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的;2. 在整体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因此造成工程机械设备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3. 在整体被盗窃、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保险人依照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自燃损失附加险

在保险期间内,工程机械设备在保险单载明的区域范围内,在使用过程中因自身电器、线路、油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发生本保险事故时,为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工程机械设备综合保险的保险标的与保险责任范围较大,适用大部分建筑工程机械设备,通过各种附加险的补充能够满足基本的风险保障需求。但需要注意的是,保险投保时的足额与不足额、免赔额与责任免除都影响最终的风险补偿结果,因此选择投保时还需参考自身需求与保险合同条件。此外,通过不同险种的相互补充,也能够有效转移风险因素,达到最大限度的风险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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