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专家缴纳个人所得税减去4800以后还要不要减去3500

2024-11-22 11: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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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是指每月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数额的费用。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1300元。
因此,外国专家缴纳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为3500+1300=4800元。

回答2:

需要知道外国专家是领取一次性大额劳务费这种情况还是领取普通月薪?
如果是普通月薪,月扣除标准是4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