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分居4年多了。小孩出生4天全由我独自带到现在。去年到法院起诉离婚。他什么证据都没有,而我

2024-10-28 18: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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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视为感情破裂,是法定的离婚理由。但分居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这个比较难证明,即使是村委的证明也是不足够的。所以,可能会出现法院判决不离婚。待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再次以同样的理由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会认定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就会判决离婚的。祝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