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换成LPR浮动利率形式划算的。2020年1月公布的LPR为4.8%,2-3月为4.75%,4-5-6-7-8月为4.65%,换了之后可以减少月供。且目前近几年的趋势和经济整体趋势发展看,利率呈现下降趋势,换成LPR是划算的。当然,一旦选定就不能更改,也存在将来较长时期利率上升的风险。
2、如果原来是固定利率4.9需要转换成浮动后利率加了59个基点。则不合算的。浮动利率为4.75%才是合理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对于存量贷款,有二种方式选择,一是直接选择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二是选择LPR浮动利率形式,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浮动点数”计算,LPR是可变的,浮动的点是不变的。根据人民银行〔2019〕30号公告,个人房贷转换前后利率水平保持不变。按LPR选择利率应该表达为:LPR+浮动点。原来4.9%,按2019年12月LPR4.8%转换后为LPR4.8%+0.10%=4.9%,转换后到第一个重定价日前,房贷利率与原来相同;从第一个重定价日起,房贷利率就会变成“当时最新的LPR+浮动点%” (也就是说,当时如果LPR为4.65%,即执行利率应该为:4.65%+0.10%=4.75%);以后每个重定价日都以此类推。
LPR是个变动数,对比上述方式,因为转换是以2019年12月基准利率4.8%(五年期以上)为基础的,很明显,判断未来5年期以上LPR比4.8%高,就可选择固定利率(不去办理的默认选择);反之,如果判断未来LPR比4.8%低,就可选择转换成LPR。LPR每月20日公布一次,2020年4-5-6-7月20日公布的LPR为4.65%,显然比4.8%低。
最近收到的银行的短信通知是,所有人统一都必须更改为浮动后利率。不论贷款方本人是不是同意,所以不论你调整后,利率是变高了还是变低了,都是必须要转换的,所以本人来说,没有好和不好的问题。
加了基点就是提高了利率,肯定对你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