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不是你的与怎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无关
有夫妻书面约定从书面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婚姻法第十七十八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区分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不动产登记簿双方名字也很可能视为夫妻明确书面约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你的情况特殊,对方有诈欺行为,完全按婚姻法来不大合适,你可以用合同法之类的法律主张不动产登记簿双方名字无效,婚姻法里虽然有婚姻无效或可以撤销的条款,但没说诈欺的婚姻无效或可以撤销
对方非不要脸硬分钱,导致协商不成法院起诉的话,法官应该可以酌情判决的(不动产登记簿双方名字很可能视为夫妻明确书面约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没有很明确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重婚的;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这件事上女方有严重的过错,且是婚前已经怀上他人的孩子。你是受害者,当然可以让她净身出户,如果她不同意,就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她肯定败诉。
这件事情,怪窝心。
孩子的父亲不是你,如果你确定和她分手,就要一步一步做好,别做那个任人宰割的男人。没必要那么客气。
如果孩子不是你的,你可以据此提出离婚,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孩子发生的费用。但是,不能以此为由让对方净身出户。房子如果是在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买的,即便是只登记在一个人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你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具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奖金”是除工资总额的劳动报酬外,由国家、政府等权威组织,对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一定货币数量的奖赏,如运动员名次奖、科研成果奖等,这些奖金应当归入夫妻共同财产。
2、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新《婚姻法》加强了个人财产的保护,这就涉及到夫妻个人财产的投资经营收益的归属问题。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后所得共同制,那么,婚后所得(包括个人投资所得)如没有合法约定,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