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拟录用人员公示前,报考人员放弃录用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空缺的职位,招录机关报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从该职位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那是肯定的啊,既然去考试了,怎么又要放弃了呢?
问一下人事局,有的地方是允许递补的,有的地方是岗位作废
职位只招一个人? 那可以的吧 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