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农村人可以到当地的县城里办身份证吗?

2024-11-02 01: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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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所在省市开通了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如果没有开通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的,只能到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派出所。
  有以下四种情况,不能异地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和因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等主项变更换领居民身份证的,需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
  2、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异地暂不予受理;
  3、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的;
  4、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异地不予受理。

  申请换领的,交验原有效期满的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件)。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回答2:

不可以。
根据公安机关管理相关规定,因为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单位,对所辖区内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只有派出所无法办理的业务才交由公安局办理。(各区县逐步实施同城化,即可以到本县区的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因此应当在派出所办理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因需要现场制作所以交由公安局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