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上没有写到“签订日期”那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2024-11-02 09:19:3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劳动合同没有注明签订时间并不影响合同效力。一般来说,该合同只要是进行签署的话,无论劳动合同是否有相关的签署日期,只要是进行上班的第一天开始算起,双方产生劳动关系的话,那么该合同就会有效。用人单位和员工价再进行工作的第一天,同时履行好作为员工和用人单位的相关权利和责任。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没有注明签订时间并不影响合同效力。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并不是必备条款,所以合同时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关系的确定是以用工之日就开始了,和劳动合同上面的签订日期无关;且签订日期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所以,这份合同有效。具体的劳动关系的形成是您上班第一天开始起算的;而不是签订合同的第一天;可以通过工资发放记录、打卡记录或者签到表之类的、以及人证等证明您什么时候开始上班的就可以。劳动关系的确定是以用工之日就开始了,和劳动合同上面的签订日期无关;且签订日期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所以,这份合同有效。用人单位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的事,首先要确定好劳动合同上是否都是严密的,没有错误的。一般来说,如果需要进行签署合同的话,在最后需要将双方的名字和签署的时间在合同上表示出来,但是如果没有签署好劳动合同的时间的话,那么可以根据双方产生劳动关系的第一天开始进行计算工龄。所以该劳动合同并不是代表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回答2:

合同有法律效力,关于签订日期可以用其它证据补充证明,例如考勤记录,其他什么签名文件之类的。

回答3:

您好;
签订日期并不是必备条款,所以合同时具有法律效力的;
具体的劳动关系的形成是您上班第一天开始起算的;而不是签订合同的第一天;
可以通过工资发放记录、打卡记录或者签到表之类的、以及人证等证明您什么时候开始上班的就可以的;

回答4:

一般可以通过笔迹鉴定确定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的;如果只是你一个人的,因为你岗位的特殊性,具备了公司劳动合同的管理权限,你申请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合同无效从而诉求双倍工资不会被认同的

回答5:

劳动合同上必须标注签约日期。如漏签,合同双方可以就该合同内容物异议的前提下,补签日期。也可以就主合同签订补充条款,即双方认可的从合同。--谨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