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顾是情分,不是本分。
结婚之后,不仅仅是两个人的结合,还是两个家庭的结合,开始有两个妈,两个爸,更多的兄弟姐妹和亲戚。运气好,从此有了更多的爱你的人,给予鼓励、帮助、支持;运气不好,有了更多需要应付的人,多了烦恼、纠纷、怨气。比如儿媳与婆婆的关系,有的相处的如亲生母女,有的相处成中国最难调解的难题之一。
美珍高中毕业后在一家企业遇上现在的老公。老公学历高,工作能力强,父母是知识分子,又开明,美珍在婆家被一家人宠着。她怀孕和做月子的时候,婆婆除了家务不让干,每天的伙食是变着花样伺候,小宝宝都是奶奶带着睡,知道她想家,还把她的父母接过来陪她。婆婆还总跟她儿子说,他媳妇是家里的大功臣,不准欺负她委屈她,家务事要一起做,男人赚钱就应该给老婆花等等。
天有不测人有意外。婆婆中风的那两年,美珍时时陪护在病床前,擦药、按摩、喂水喂饭,扶着上厕所、洗澡擦身。多亏照顾得当,婆婆身体恢复得很好。现在除了饮食注意以外,婆婆已经和正常人没什么两样。她逢人就说,自己儿媳妇好,自己有福气。两人时常一起逛街,没事的时候讨论穿着、美食、美容美发。婆媳亲如母女。连儿子吃味,老妈有了儿媳忘了儿子。
这对婆媳,你对我好,我便对你好。你掏出了真心,我便把心捧给你。你不亏待我,我便善待你。人心是相互的,我们的关系取决于爱的回馈。
比起那些我是你儿媳你就该对我好,我是你婆婆你就该孝顺我的逻辑强多了。若不是因为她儿子或者她丈夫,两人根本就是彼此的陌生人,何来的感情和义务。
我敬你尊你,不过因为你是我丈夫的母亲。你未抚养我未教育我,我没有照顾你的义务。相处得来,我们便相安无事一家人;相处不来,我们便各走各路互不相关。
在法律上,对婆婆应尽照顾义务的是子女,子女丧失的话,由(外)孙子女照顾。媳妇对婆婆的照顾没有义务,不是本分,应该说更是出于传统美德,公序良俗和情分。相爱一家亲,相杀你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