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中国古代改革中的集权与分权

2025-03-21 0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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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改革的集权主要指中央集权和君主集权,分权主要指地方或朝廷(丞相)权利的分散,其目的也是为了中央集权或者君主集权
秦始皇首创中央集权制度,实施三公九卿制度,即行政权,检查权,军权三权分规丞相,御史大夫,太尉,分朝廷权利,同时秦始皇不任命太尉一职,将军权握在自己手中,也是为了集权。从战国开始,郡县制逐渐流行,分封制被废除,地方长官由中央直接任命,地方长官的权利也受到严重限制,起到中央集权的作用。
汉武帝时期首创内朝,由他的亲信直接控制,与由丞相领导的外朝抗衡,君主集权;他还实施州刺史制度,对地方进行监察,加强中央集权。
从东汉开始,尚书中书门下相继出现,经过南北朝时期的发展,最终于隋唐时期形成以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为主体的三省六部制(六部即吏户礼兵刑工),将行政权进一步分化,中书省起草诏书,门下省审议,尚书省负责执行,各省领导都为丞相,多名丞相进一步分化相权。
宋朝时期赵匡胤撤掉丞相的椅子,标志着相权的进一步被削弱,赵匡胤削除节度使的财权兵权即地方事务执行权,逐渐架空节度使,他还在知州之下再设置通判,负责对知州的监视
元朝时三省合一为中书省,丞相权利曾经反弹
明朝彻底撤销中书省及丞相,相权完全消失,以六部来管理具体事务,皇权开始疯狂扩张
清朝时先是八大王议政制度被架空,后先后出现南书房军机处,由皇帝直接领导,内阁权利下降,皇权发展到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