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率能作为考核HR的标准,但不应该只针对HR来考核,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离职率(Dimission Rate)是企业用以衡量企业内部人力资源流动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
综合离职率=[当期离职总人数/(期初人数+当期新进总人数)]×100%
HR是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对所有员工的“选、用、育、留”都有责任,员工离职无论是因为企业文化、薪资待遇、员工关系还是团队氛围等,都与HR的日常工作紧密相关。因此,合理控制员工离职率,HR责无旁贷。因此用员工离职率来考核HR的工作绩效,合情且合理。
但是员工离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很多是由于企业自身管理问题,并非HR所能左右的。因此应做好离职员工的调查分析,摸清是企业高层,还是部门主管,或者HR的责任导致了优秀员工的离职,应该对症下药来考核。并且,如果企业所处的战略阶段正是人员高速流动、优胜劣汰的时期,那么因实现管理目的而正常淘汰不合格员工导致离职率上升,不应该与考核挂钩。
离职率已成为衡量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员工满意度和团队氛围很重要的指标之一,越来越得到老板、管理者和HR自身的重视和关注。那么,用离职率来考核HR到底合理不? 可以作为一个参照指标去检讨 离职率高是因为什么问题造成的,如果是因为HR 的工作不到位造成的,则可以作为HR的考核指标,反之 则不合理。认为员工离职跟HR有关的看法: HR是人力资源工作者,就得对所有涉及人员管理方面的工作负责,包括员工离职的管理。对员工的“选、用、育、留”,HR是主导者,员工的离职,不论原因如何,都跟HR的日常工作紧密相关,脱不了干系,因为不论是企业文化、薪资待遇、员工关系,还是团队氛围、主管风格、员工关怀……这些都是HR应该做好的本职工作,员工因各种原因离职(那怕是辞退)都与HR的工作息息相关。因此,合理控制员工离职率,HR责无旁贷!用离职率来考核HR是合情合理的,也是必须的!认为员工离职不仅仅是HR的原因; HR不是神!真正对企业整体管理负责的是老板,是总经理,而不是HR!别动不动就拿离职率来要求和质问HR,我们反对!因为,员工要离职,原因是多方面的,而且很多是由于企业自身管理问题,与上司性格不符、个人另有发展等原因离职的,有的还是老板看得不爽,一句话让我们把他辞退的……等等,这些我们根本左右不了,也无法控制和管理。那么,用连我们自己都无法掌控的这个“离职率”指标来考核我们,是不是有点违背绩效考核指标设置的基本原则,是不是过了点?员工离职率,HR既然都负责不了,那就没有考核的必要了,考了也白考,毫无意义,所以不合理。 离职率考核是一把双刃剑,一个员工的离职有HR管理环节的部分,有公司本身存在问题的部门。我认为,离职率考核需要一贯而下,用人部门和HR都需要一定比例。 一个员工的离职有HR管理环节的部分,有公司本身存在问题的部门。离职率考核需要一贯而下,用人部门和HR都需要一定比例。只考核HR,太不合理。1、管理从招聘开始,但是随着招聘工作的结束,HR的第一项工作就完成了,后面的合同、工资、以及愿景那就更多的由管理部门承担了,因此,试用期内离职也不完全是HR的问题,更多的我觉得是部门间的沟通问题……转正后的问题我觉得如果这个人是想留而留不住的,在公司给的利益足够的情况下,后者应负全部责任。2、试用期内员工离职,主要的责任在HR部门(如80%),因为这极有可能是在招聘环节就出了问题。转正后员工离职,主要责任就在用人部门(如80%),因为这极有可能是直接上司的领导风格、公司文化等原因所致。3、招聘从离职中来,因此每年的正常离职或有计划的资源更新,这一部分不能作为离职率的范畴。
员工离职和很多因素有关,就HR来说,在招聘时,尽量了解此人的为人、对公司的制度、待遇、甚至是上班方便性等,也就是说尽量招一个能做久一点的员工;还有招进来了之后,相关文化、住宿安排等让员工感觉到满意,感觉到有人情在里面。………………,相比之下离职率就会下降,所以可以做为HR考核的标准。但是,员工的离职更重要的还是企业的发展、待遇等实际的东西,现在都看重实际,所以离职率不应该是考核HR的重要标准。
对HR可以考核及时上岗率。
离职率不应该是HR绩效考核内容,因为影响因素很多,不是HR可以控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