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及其家长不应申请转学。 符合转学条件并按规定手续办理转学的学生,遇到对口服务学校拒收时,可到对口服务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反映,由教育行政部门责成对口服务学校安排学生就读。若教育行政部门经核查确认对口服务学校接收有困难,可将转学生协调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学生及其家长应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 高中生转学,转入校可对学生进行测试。学校核查转学生符合本校入学条件且校内有空额时,应予以接收。 学生转学,学校不得收取转学费用。 学生在转学过程中遇到其他问题,可向教育行政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