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

2024-12-01 03: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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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书记员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案件审判质量。做好书记员工作,不仅需要具有较为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还须具有严谨、敬业的工作作风。

一、明确书记员的基本职责

书记员工作从收案、审理到裁判文书送达以及案件的完结,贯穿诉讼活动的全过程。我今天大家交流的重点是法庭审理阶段书记员的基本职责,其工作内容包括庭审活动和庭后工作两个大的部分以及平时的一些工作。下面我就开始从庭审活动开始给大家具体说一下。

(一)

庭前工作

开庭之前,书记员要提前阅读案卷材料,对当事人的姓名、诉讼地位、相互关系、专用名词术语、案件的基本事实和各方当事人的观点进行全面了解,并加强与审判人员的沟通,了解庭审重点、争议焦点,以及需要特别注意的环节等等,做到心中有数,为庭审工作做准备。在这里我建议大家在开庭前一天就把明天需要的庭审笔录的格式做好,以免到时候让自己手忙脚乱,并且最好使用自己开庭时用的笔记本电脑去把笔录的格式做好,我们通常使用的是搜狗输入法,它现在是有词语记忆功能的,我们在做格式的时所打出的人名、特殊名称都会有记忆,这样在庭审时你打缩写就可以很快的显示出来。

(二)开庭审理阶段的工作

1、开庭时,书记员首先到审判法庭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两项:(1)当事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是否已到庭;(2)检查法庭布置是否符合要求,法官、当事人、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的座位牌是否摆放准确,旁听席的桌、椅摆放是否整齐,法庭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2、审判长决定按时开庭的,书记员应做好如下工作:要求出庭人员、旁听人员按照各自的位置坐好并安静后,宣布法庭纪律(或叫法庭规则);主持法官入庭仪式,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后,向审判长报告当事人、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应到庭人员的到庭情况,请审判长开庭。

3、法庭审判活动中书记员的工作主要是庭审记录。其中包括法官的审判活动、当事人及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出入庭及发言情况、审判长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的处理情况的记录。

(三)庭后的工作

在庭审完毕之后,我们需要去打印室把本次开庭的笔录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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