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1)助理质量工程师 具备中专以上学,或在校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质量工程师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