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已辞职的员工没有补偿。
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扩展资料:
离职补偿金发放条件
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职补偿金
公司破产倒闭员工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1、劳动者个人要求辞职,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无经济补偿。 2、原企业破产,从批准破产之日起,对员工所欠工资进行清算并进行相应经济补偿。 3、你辞职在先,企业破产在后?在破产清算时你已不在册,按规定没有经济补偿。不过你可以去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