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要向孩子讲道理,指出孩子的错误行为,说明由于他的错误行为而破坏了规定,或伤害了别人的感情,强调他必须对错误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进行补救。 清晰、明确地将孩子的过错与补救联系起来,使孩子容易接受要他进行补救的建议。要在孩子中提倡坦白承认错误的精神,防止他们采取以下策略:否认错误行为(“我没有做什么错事”);把错误行为合理化(“大家都做了”),为自己错误行为辩解(“是他先开始的”),以推卸自己错误行为的不良后果应负的责任。要把孩子的注意力引导到受害者的困难处境上,看到自己所应负的责任,让孩子做一些事情来挽回。 3.说明你不赞成的不是孩子本身,而是孩子的不良行为。当你不满意孩子的某种行为,需要他作出补救时,对孩子本身仍旧要表示好感,不要笼统地责怪孩子。你可以把批评限制在孩子的一定行为上,例如:“我不喜欢你在屋里大声尖叫,因为这样打搅了别人。”要避免孩子一不守规矩就是“坏”的想法,更不能使用诅咒或威胁的口吻,表示你不再爱他们了。这样会把问题搞复杂,孩子会与你产生对立情绪。如果你对孩子的行为很关心,他感觉你是喜欢他的,那么,你对他将是最有影响的。 4.处理要及时。研究表明:一般,紧接着孩子的错误行为之后,要求孩子进行补救,是促使孩子从中受到教育的最有效的办法。尤其当孩子正在采取行动的时候加以制止则更为有效。如孩子伤害了别的小朋友,母亲应该立即让孩子向对方赔礼道歉,而不要说,“我以后再和你算账”,或“等你爸爸回来再说”。因为延误会使孩子把自己的错误行为忘掉。 5.让孩子自己提出补救的办法。这将促使孩子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更多的思考,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假若孩子提出的办法不恰当,你可以再提出一些补救的办法来引导他。 6.要冷静而实事求是。要求孩子对自己的错误行为的后果进行补救时,应该避免喊叫、谩骂、侮辱、讽刺,以及过于严厉的批评,这些做法会伤害孩子的自尊心,使他们对补救措施反感。要着重强调的是孩子的错误行为与规定原则之间明显的矛盾,而不是你和孩子之间的不和睦。不要使孩子感到因为他犯了错误,父母就不爱他了。 如果你能冷静地处理孩子发生的问题,孩子即使有气也会很快平静下来,听取你的意见。你的态度应该像老师一样,愿意帮助孩子从错误中受到教育。 要求孩子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补救的最终目的,是教给孩子发展自己内在的约束力。一般说来,孩子学东西快,忘得也快。要有效地运用补救的办法改变一个孩子不守规矩的行为,必须不止一次地强化它。要在不同的情况下耐心地、再三地强化它。特别是对那些学得较慢的孩子哪雹纯或情绪上易受到干扰的孩子,更需要较长时间的帮助。 当孩子犯了错误时,家长就要对孩子进行教育。说起教育的方式,一般总是强调孩子年幼无知、情感脆弱、身体稚嫩,应当从正面引导教育,讲道理说服。这当然是对的。但是,这只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合理的惩罚也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教育手段。讲道理与惩罚是教育孩子的两种互相对立,而又相辅相成的教育方法肆含。只用其中一种,教育孩子的效果是不会太好的。两种方法结合使用,会收到更为理想的教育效果。 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在阻止儿童不正确的行为方面,惩罚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在心理学上,把奖赏和惩罚分别李咐称之为正强化和负强化。所谓正强化,就是指利用某种刺激来增加在此刺激之前的行为的反应频率。而负强化则相反,即利用某种刺激来减少在此刺激之前的行为的反应频率。惩罚作为一种负强化,它的作用和意义在于可以抑制某种行为的反应频率。 儿童由于受心理发展水平的限制,学习、判断是非、记忆等能力较差,在犯了错误之后,虽经家长指出和教育,还有可能重犯。这种现像并不表明儿童不知道自己行为的错误,而是由于他的自制力不强或已经形成了习惯和这种行为的结果多数能给孩子带来好处或满足。因此,为了教育孩子,家长有必要利用惩罚来改正他的行为。但是,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对孩子的多种教育手段中,惩罚只不过是其中之一,而且要运用适当,要与其他教育手段配合使用,不能滥用。 1.要及时惩罚。惩罚按孩子产生错误行为到得到惩罚所间隔的时间的长短,可分为及时惩罚和滞后惩罚。在产生错误的同时或刚结束时就给予惩罚为及时惩罚。而隔了一段时间后的惩罚为滞后惩罚。一般说来,及时惩罚容易获得最大惩罚效果。原因是: ①通常,儿童的错误行为能给自己带来某种好处。例如,说谎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偷吃东西能带来口福等,这些好处就是对孩子行为的强化物。他拥有和品尝这些好处的时间越长,就越能抵消受惩罚的体验。 ②迟到的惩罚会把惩罚的目的弄混。如果一个孩子早上有了错误行为到晚上才惩罚,那就有可能会使孩子以为惩罚是由晚上的某个行为引起的。所以,家长如果要惩罚孩子一定要及时,最好不要“等你爸爸回来再说”、“你妈回来后让她管教你”。如果不能及时惩罚,一般就不要再惩罚了。 2.要运用适合的惩罚方式。对孩子进行惩罚,并不是指打骂孩子、棍棒教育,而是指用适当的方法使孩子体验他的行为给他带来的消极后果。例如,有位家长屡次教育孩子玩完玩具后要收拾好,可是孩子总是做不到。于是,有一次家长就挑出孩子最心爱的玩具当着孩子的面扔掉,并且告诉他:既然你不收拾玩具,乱放碍事,就得扔掉。从此孩子记住了这个教训,玩完玩具就自觉整理了。 家长对孩子的处罚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比如,可以暂时禁止孩子看电影或电视;取消带他出去玩的计划;在一定时间不许他玩心爱的玩具;限制他的活动范围;在一定时间内冷落孩子,等等。家长可以根据情况选用一种或几种。并且,家长在实施惩罚时,一定要让孩子明白,惩罚是因为什么而引起的,惩罚是他的错误行为带来的后果。惩罚使他能够改正错误或保证不再重犯错误。 3.运用“自然后果惩罚”,通俗地讲,就是让孩子自作自受。这种办法最早是由18世纪法国大思想家卢梭提出来的。他主张因孩子犯错误造成的后果要让孩子自作自受,从中体验不快,迫使其改正错误。 这种做法有几个好处:第一,能使孩子发现自己行为的错误,比家长的教育印像更深;第二,孩子体验到的痛苦和不快是他自己造成的,可以避免由家长实施惩罚带来的对抗心理;第三,心甘情愿地接受惩罚,更愿意改正错误。例如,孩子故意把衣服撕破,家长不要给他缝补、更换,继续让他穿撕坏的衣服,让孩子自己体验穿破衣服的不便和不快,从而懂得撕衣服是错误行为。 4.家长在对孩子进行惩罚时,还应掌握一些惩罚的技巧。第一,同样的惩罚由一个经常奖励和正面教育的家长实施,比一个习惯于对孩子冷淡和疏远的家长实施更为有效。第二,讲清惩罚的理由,会增加惩罚的效果。第三,家长平日在对待孩子时要言行一致,说话兑现。第四,家长在惩罚孩子后,不要马上对他过于爱抚,否则会抵消惩罚的效果,也许还会使孩子得出父母对惩罚后悔了的错误印像,甚至还会增加孩子的错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