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销项税)等三级科目,平时不要结转,但是年底需要结转。
结转方式,就是全部转入“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里面。
期末如何进行处理
应交增值税科目有点类似“利润分配”科目,“利润分配”科目在利润分配时,是在各明细科目分别反映,但年底要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到“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本科目的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应交增值税”科目也一样,每月的明细科目借贷方余额可不结平,但在年底要结平各明细科目,结转前主要有两种情形:
1、贷方余额:则结转到未交增值税科目,结转后“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为0,账务处理就按原明细科目的相反方向结转,如结转前“应交增值税”余额为贷方100;见表2.
表2 贷方余额账务处理表
科目 借方 贷方 结账分录
应交增值税 100
进项税金 贷:进项税金1000
已交税金 1000 1600 贷:已交税金500
销项税金 500 借:销项税1600
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转出未交增值税100
2、借方余额:则只留进项税余额到下年抵扣,其他明细结平。见表3.
表3 借方余额账务处理表
科目 借方 贷方 结账分录
应交增值税 100
进项税金 1000 贷:进项税金900
已交税金 500 贷:已交税金500
销项税金 1400 借:销项税1400
转出未交增值税
由于手工账处理时,往往是仅将“应交增值税”借方或贷方余额结转到下年,所以可不做以上分录,仅将借方或贷方余额结转到下年度就可以了;
对于电算化企业,也可按手工账的方法,仅将“应交增值税”这一级科目的借方或贷方余额结转到下年;但如果直接将期末数结转到下年的期初数,则需做以上分录,才不会把明细科目的余额累计到下年去,否则应交增值税各明细科目的余额会越来越大,造成各明细科目余额失去意义。
1.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销项税)等三级科目,平时不要结转,但是年底需要结转。即全部转入“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里面。
2.年末时,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如为贷方余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3.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如为借方余额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4.这样,只需将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的余额结转到下年,在次年1月份可将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即留抵税额)转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5.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的贷方余额在交纳后做: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可选择性结转,年底需要结转。
附注:
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可以结转到"未交增值税"二级科目,代表本月应缴的增值税,下月缴纳时冲掉。
月末,增值税经计算为期末留抵税额的(余额在借方),暂时就不用缴税了,也无需进行会计处理,待以后实现销项税额大于留抵数时(也就是以后月份)再纳税。
应交税金科目余额反映企业应该交纳的各项税费,一般的税金都是月末计提,下月初或者下季度初交纳,存在一定的余额是正常的,在目前的税收征纳模式下,一般不会存在很大的余额。另外一种可能是进项税额较大,在较长时间内不能抵扣完毕,存在较大的负数余额,这也是正常情况。还有一种情况,增值税二级科目下的销项税、进项税等三级科目,平时只有借方或者贷方发生额,长期积累下来,可能存在较大的余额,这种情况往往是账务属性设置不正确造成的,如果把进项税、销项税等等三级科目设置成“栏目账”,就不会存在较大的余额问题,对已经设置了科目账,无法更改的情况,年末可进行结转。
结转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进项税额
应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进项税和销项税不需要结转,一直挂着
一个进在借方 一个销在贷方 两者可以抵扣的 怎么会一直增加下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