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的生育保险是可以给女方使用的。但是有条件限制,而且享受的待遇也是有限制的。
条件:
1、女方需要没有就业,生育时处于失业状态。
2、女方没有达到享受本人生育保险的条件。
3、男方就业,并且属于参保状态。
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享受待遇:
仅仅享受生育保险中,医疗费用报销的待遇,并没有生育津贴的待遇。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如果男方参加生育保险,其配偶未就业,发生的产前检查、分娩医疗费用可在男方按规定报销。
其他地方不知怎么样,反正重庆是不行。具体得咨询当地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