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可以以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来要求返还彩礼,且要有给付彩礼的证据,女方也可以以婚后将彩礼用于夫妻共同开支作为抗辩,但是也要有证据。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