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是从《再别康桥》这首诗,知道了徐志摩这位民国著名的浪漫主义诗人。他的一生跟很多位女子有过瓜葛,诗词大多都跟浪漫的爱情故事有关,当时就有不少人把他当作情圣。在徐志摩的一生中,一直都是在浪漫和风流当中度过的,当初为了参加林徽因在北平举行的演讲会时,搭乘中国航空由南京去北京的飞机,途经济南南部时受到大雾影响,降低飞行高度时撞到了山上,不幸去世。
徐志摩很早就因为包办婚姻结婚了,只不过在他第一个孩子出生后就前往美国读书,不久又转往英国伦敦。在徐志摩看来,这场包办婚姻只是为了完成最基本的婚姻义务而已。据说他第一次看到张幼仪的照片时,一脸嫌弃的表情。即便是在婚后,徐志摩也从来没有真正重视过自己的妻子张幼仪,很多时候对她都是不理不睬。
在徐志摩看来,自己喜欢的人应该是一个接受新式教育,有着理想和目标的新女性,不是那种有着封建思想,只知道相夫教子的女性,他需要的是和他有共同理念的人,所以在船上遇到林微因后,才会展开疯狂的追求,为此跟自己的妻子张幼仪直接离婚了。可惜的是,林微因最后还是没有选择徐志摩,反而跟梁思成结为夫妻。
徐志摩后来喜欢上了自己朋友王赓的陆小曼,在他们两人离婚后走到了一起结为夫妻。这件事情在当时闹得沸沸扬扬,就连徐志摩的父亲都因为这件事情断了他的所有费用,他只能靠着教书和做兼职来养活自己和妻子。但是即便如此,他依然跟林微因是非常要好的朋友,经常去他们家做客。特别是在徐志摩去世后,林微因将一小块失事飞机的残骸放在自己的卧室里一直珍藏着。
徐志摩的爱情故事里,总共有三个女人:
第一夫人张幼仪。这是一个典型的父母包办之下的婚姻。可它是徐志摩一生中真正意义上的婚姻。因为他跟张幼仪才真正具有家的概念:上有高堂,下有子女,中有世人的普遍的认可。从常人的眼光来看,他们俩的的婚姻应该算是美满的。虽说是包办婚姻,可他们的关系却非同寻常。特别是他们离婚之后所保持的那种深厚的友谊,更是在当今开放的时代也是难能可贵的。
不过,有着美满婚姻的徐志摩和张幼仪最终是离婚了。
因为徐志摩的理想是:"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徐志摩觉得这个婚姻,虽然是个好婚姻,却仅仅是个婚姻而已。而不是他想要的爱情。
徐志摩生命中就有了第二个女人:林徽音。
这是导致徐志摩与张幼仪离婚的原因之一。据说《再别康桥》即是为她所做。徐志摩认为他有幸而找到了他的"唯一之灵魂伴侣",于是,他离了婚,要找他的"灵魂件侣"去了。可不幸的是,林徽音却并不是徐志摩那一类人,她是那种为婚姻而婚姻的那类。对她来说,婚姻比爱情重要。林徽音并不想为爱情做什么,她不想介入徐志摩的婚姻(这是为婚姻做出杰出贡献者),所以她选择了离开徐志摩,并在父母的安排下,与徐志摩的恩师的儿子定下了婚约。也许他们的爱情如故(徐志摩死后,林徽音哭得最为悲切。),可林徽音却选择了婚姻,并没有选择爱情。这自然也在常理之中。选择爱情而放弃婚姻的,古往今来,都是稀有之物。
徐志摩的"唯一之灵魂伴侣"的梦想看来是还没有实现了。这令立志追寻爱情(而不是婚姻)的徐志摩万分的痛苦。
他还得继续寻找他的"唯一之灵魂伴侣"。
于是出现了他生命中的第三个女人:陆小曼。
陆小曼与徐志摩可以说是志同道合:同样有着对爱情的共同追求。陆小曼的丈夫可以说也是一个相当出色的丈夫,作为婚姻的角色,无疑也是最称职的了。这从他同意离婚这件事上就可看出一二。在那个年代,肯放另有所爱的妻子出去的男人并不多见。我记得陆小曼请求他丈夫同意离婚时的谈话是这样说的:"我已经把生命的躯壳给了你,你就让我活一回吧。"(大意如此)
最终陆小曼活了:她终于离婚成功。
这回,徐志摩可算是完成了平生夙愿了。并举行了时人不认可、电视观众却欢欣鼓舞的婚礼。婚姻和爱情总算合而为一了。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故事结局啊!
然而,高兴似乎仍然为时尚早:因爱情而成的婚姻却并不幸福。浪漫与现实总是相距甚远的。陆小曼改变不了她好玩、挥霍的性格。徐志摩因她而与父母不和、因她的挥霍而疲于奔命,也因生活的种种不快而常常吵架。
为爱情而婚姻的结局,并没有得出我们想要的结果。
于是,我们不得不感叹: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也!
不过这话,也只是我们从旁观者的角度来说。对徐志摩来说可不一样。他是个彻头彻尾的爱情主义者。婚姻的不快,被他看作是因为"为爱情所受的折磨还不够"。所以仍然是爱情的一部分。
徐志摩的爱情故事,既然拍成了电视,大概总有它感人的东西的。我看的很少,但我却没感觉到它打动过我。在我看来,这样的故事实在是太平常了。
婚姻,作为人长成之后的第一要件,无论是古人还是现代人,都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一到结婚年龄,家长就开始着急了;再过一两年,朋友们也跟着催了;再过几年还不结婚,自己也开始着急起来。
那么,跟谁结婚好呢?于是,身高、身材、皮肤、脸蛋、眼皮、头发、家庭、工作单位、文凭、性格、能力…………一项一项的条件比照着选。最后总算将就着选上一个吧,还得天天低三下四地讨好人家,送花、写情书、吃夜宵、看电影,必须做到无微不至,这就是所谓的"追"。最后,她总算是勉强答应了跟你结婚。(一结婚外面的好男人就全是别人的了,她可真不情愿呀,所以只能算是勉强答应,不过她必然要装出十分满意的样子来的。)于是开始要认真地讨她(他)的父母大人的欢心了,这回送得最多的就是食物了,水果、补品、好酒好烟,不一而足。然后是婚礼,彩礼不能太少,饭店档次不能太低,婚车数量多多益善,家用电器一样不能少……,
所以,最终决定婚姻的,其实是爱情之外的东西,跟爱情的关系很小很小。现在也依然如此。
也许有人很不服气,以为自己是自由恋爱结的婚,就是为爱情而结婚的。
自然,这也是有的,但那是极少极少数。因为这世上,爱情本就不多。能够在短短的几年内寻找到自己"唯一的灵魂伴侣"来作"躯壳的伴侣"的,那实在是幸运儿之中的幸运儿。
爱情是不容易得到的。
你可以很容易找到你所喜欢的,也很容易找到喜欢你的。
但爱却不能用喜欢来形容。因为喜欢,只是人之常情。谁都会喜欢好的东西。
你可以很容易找到待你很好的,也很容易待她很好。
但爱却不能用待人好来描述。因为待人好,也只是人之常情。人品还过得去的人,就会待很多人好,无论是夫妻还是朋友。
爱情是什么?爱情是冥冥之中的一种缘份,一种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缘份。它就象是两颗***四溢的流星,在相遇的一刻碰撞出来的灿烂绚丽的、闪电般的火花。
而以徐志摩的话来说,就是"唯一之灵魂伴侣"。
所以,爱情是一种灵魂深处的东西。是一种刻骨铭心的情感。
这种情感,不是你殚精竭虑追来的,也不是你的男俊女貌赢来的,更不是你天天十封情书求来的。它是发自内心的一种相互的渴求。
无为而爱,才是真的爱情。
所以,徐志摩说:"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一、与张幼仪的情感故事
1915年,由政界风云人物张君励为自己的妹妹张幼仪提亲,徐志摩把从未谋面的新娘娶进了门。张幼仪端庄善良,具有中国传统的妇女美德,尊重丈夫,孝敬公婆,贤淑稳重,善操持家务。婚后生了两个儿子,能相夫教子。后于1922年3月在柏林离婚。
二、与林徽因的情感故事
林徽因游历欧洲,在英伦期间,结识了当时正在英国游学的徐志摩。当时徐志摩已是一个两岁孩子的父亲。徐志摩被林徽因出众的才华与美丽所吸引,苦苦地追求林徽因,并不惜与发妻张幼仪离婚。
扩展资料:
明正德年间,徐松亭在硖石经商,家居于硖石,为硖石徐氏分支之始祖。徐志摩即其族人。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是清末民初的实业家,徐氏世代经商,早年继承祖业,独资经营徐裕丰酱园。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合股创办硖石第一家钱庄——裕通钱庄,后又开设人和绸布号。成为远近闻名的硖石首富 。
清光绪二十三年徐志摩生于十二月十三日(1897年1月15日),徐志摩出生于浙江省海宁县硖石镇,按族谱排列取名徐章垿,志摩是在1918年去美国留学时他父亲徐申如给另取的名字。深受西方教育的熏陶及欧美浪漫主义和唯美派诗人的影响。奠定其浪漫主义诗风。
是浪漫。徐志摩深受西方教育的熏陶及欧美浪漫主义和唯美派诗人的影响。奠定其浪漫主义诗风。 现代诗人、散文家,新月派代表诗人,新月诗社成员。
呵呵 有已经很详细的了 徐志摩的人生情感既是浪漫的 又是悲剧的 他的感情既有传统又有时尚 也许这样的情感经历很让人羡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