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有多种分类方法,其中重要的有按部门来划分,分为七大部门法,如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社会和环境保护法。
法律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宪法、民事法、商事法、刑事法、经济法、行政法、社会法、国际法八大领域,在这八大领域中,又包括各个具体的部门法,如民事法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这里不能一一列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