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金交税:此行为属于租赁业。房产税从租计征,按照租金收入的12%计算。土地使用税依当地单位定额,按照应税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折合计算土地使用税的应税面积。
例如:按出租不动产计算交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交增值税,或者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的交增值税=35000*5%/(1+5%),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的交增值税=35000*10%/(1+10%)。
在未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前,你企业理所当然适用3%的税率,是按不含税销售额来计算的。有营业收入则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没有营业额的话,是不用缴纳增值税的。
在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后,你公司的经营业务适用税率为13%,还是按不含税营业额来计算的,但你在收购进来的环节,是可以凭收购发票等取得进项税额的。只有当你每月的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的话,就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反之则不用缴纳。
营改增以后,一般纳税人出租房屋增值税税率11%,2018年5月1日以后降为10%;小规模纳税人出租房屋适用征收率5%;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68号)的规定,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农产品包括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产品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
关于租金交税:此行为属于租赁业。房产税从租计征,按照租金收入的12%计算。土地使用税依当地单位定额,按照应税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折合计算土地使用税的应税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