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编制,但也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指事业单位。1、国家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采取人事编制制度,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这就是编制内。 2、如果在编制外,还想招收员工,就要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这就是编外。
法律分析
编制外合同制也就是不在本单位编制内,该单位另外招聘的合同制岗位。事业单位内部编制和劳动合同制,有以下主要区别:1.工资开支来源:正式编制人员工资由财政拨款解决,合同制人员工资由单位预算外收入中解决。2.福利待遇:正式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按政策规定及上级部门规定执行,合同制人员参照正式编人员标准执行,但实际上低很多或缺项。3.正式编人员可以在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合同制人员不能。4.正式编制人员可以提任副科级职务,合同制人员不可以。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员工需要职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受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发生争议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进行解决。很多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多使用编制来管理人员。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原有的人员不能承担现有的工作,因此很多不能入编的人员被聘用,这些人员享受不到入编人员所应有的待遇和福利,如同“打零工”,这样的人员就叫“编外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