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5月12日颁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2001年4月28日颁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1983年12月8日颁布。
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
(一)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二)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三)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八条本法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第九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1994年5月12日颁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2001年4月28日颁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1983年12月8日颁布 4.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