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嘱的法律问题

2024-11-27 20: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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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的爷爷订立的遗嘱中,有一部分是有效的,有一部分是无效的。有效的部分是“死后他的房产由老伴继承”;无效的部分是“老伴死后,房产由他们的孙女继承”。
因为,在法律上,订立遗嘱的权利属于与人身紧密相联系的权利,是应当由本人亲自行使的。订立遗嘱者不能对不属于他的财产进行安排、分割。所以说,你爷爷只能处分属于你爷爷的那份财产。至于你奶奶死后,财产如何处分,是由你奶奶决定的。
你奶奶再订立一份遗嘱,不叫改动你爷爷的遗嘱,而是一份新的遗嘱,并且是有效的。你奶奶是一般情况下是可以不让孙女继承的。

回答2:

你好。我认为奶奶有改动遗嘱的权利。
你的爷爷可以处分自己的财产,但是对于你奶奶的财产,没有处分的权利。现在,你爷爷的财产由你奶奶继承,奶奶可以对她的财产自己作出处分,是民法中的意思自治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