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卡身份应该如何申请父母到美国?

2024-10-31 21: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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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直接上美国移民局网站查阅。一般来说,美国政府不愿意花纳税人的钱供养未曾对美国政府有贡献的老人,这就要求申请人,具备经济能力供养其直系亲属,如何具备经济能力,这就要至少有连续的缴纳个人所得税记录,要在积满四十个Credit后申请父母前往美国定居比较合适。但是这不等于不能申请。如果只想申请父母前往美国探亲,那就很容易。不需要上述要求也可申请其前往探亲。

  一般来说,申请移民签证,拿到美国绿卡的途径有3大类:亲属移民,职业移民,和抽签移民。
  1. 亲属移民:
  亲属移民的申请人可以是美国公民,也可以是美国永久居民。美国公民可以为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申请移民;而永久居民可以为配偶和未婚的子女申请移民。
  a、 ir类亲属移民
  这种亲属移民使用于美国公民为配偶,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以及21岁以上的美国公民为父母申请移民。这种移民的最大好处就是没有配额限制,案件办理速度较快。
  b、 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
  第一优先类别(f1),美国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
  第二优先类别(f2),包括:(f2-a)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及21以下未婚子女;(f2-b)美国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
  第三优先类别(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
  第四优先类别(f4),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有配额限制,需要等待配额排期。
  2. 职业移民:
  职业移民有5种类别:
  a(eb-1)杰出工作人员
  此类职业移民不需要美国的工作证明,然而,申请人必须提供其在移民美国后将继续在其专长范围内工作的证据。
  此类职业移民适合于三大人群:
  a. 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特殊领域的杰出人才;
  b. 杰出的教授或研究人员;
  c. 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b(eb-2)具有高等学历或特别能力的专业人士
  此类职业移民需要美国的工作证明,但申请人不需要提供其移民美国后将继续在其专长范围内工作的证据。同时,如果申请人提供了他/她将在移民美国后将继续在其专长范围内工作的证据,也可以申请豁免取得美国工作证明的要求。
  a. 具有高等学历的专业人士;
  b. 具有特别能力的专业人士。
  c(eb-3)专业人士,技术工人或非技术工人
  此类职业移民需要美国的工作证明,申请此类签证的外籍人士必须是具有学士学位的学历水平的专业人士,或在某些领域具有熟练技术的工作人员,后者还要求有至少两年的工作经验或培训。
  同时eb-3还包括一种特殊的可以申请移民的人群,这个人群是指那些非技术性工作人员,他们也必须具备至少两年的工作经验或培训。申请非技术工作人员的移民一般有一定难度。
  
  申请亲属移民美国的条件
  配偶移民包括两种人士:第一种是美国公民的配偶,该类移民不受配额限制,只要提出申请,可很快获得批准;第二种是在美国持有绿卡者的配偶,该类移民要受配额限制,属于优先移民类别的第二类。
  (二)子女移民的条件
  根据法,申请子女移民主要以下四种情况:
  (1)美国公民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移民不受名额的限制;
  (2)如果子女已经满21岁,但是未婚,属于第一优先类;
  (3)如果子女已婚,则属第三优先类;
  (4)持有绿卡者也可以为他的未婚子女申请,受益人属于第二优先类,对于离婚子女,视同未婚。持有绿卡者的已婚子女,不在优先之列。
  移民法对“子女”作了如下的解释:
  (1)婚生子女;
  (2)继子女,只要其生父和继母或生母和继父结婚时,该子女未满18岁,他就拥有继子女的身份;
  (3)非婚生子女,可借其与生母或生父的关系寻求移民身份,假如他们之间确实存在血统关系的话;
  (4)收养子女,养子女在16岁以前,由养父母合法收养,并与养父母同住至少两年。
  这里所谓的父母,不但包括生父、生母,也包括继父、继母、养父、养母。原则上,提出申请的子女,应该证明亲子关系的存在。有一点应该注意的是,养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因为收养而终止,所以养子女取得公民资格,不能为亲生父母申请移民美国。
  (三)兄弟姐妹移民的条件
  美国拥有公民资格的人士,只要年满21岁,均可申请其兄弟姐妹移民美国,在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中,属于第四优先。而在美国拥有永久居留权的人士,则不能为其兄弟姐妹,而且也包括同父异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不过,这种继兄弟姐妹的关系,应在18岁以前就已存在,否则不得享受移民法上的权益。
  (四)同行家属移民的条件
  为了使移民家属不致分离起见,移民法对已核准移民的同行家属,有特别优待的规定。取得以上任何一类优待身份的移民,其配偶和未满2l岁的未婚子女,如果与他同行或随后到美国团聚,都可获得同类优先移民身份资格。

  美国移民申请程序
  第一步:在美国的申请人向美国国土安全部(原移民局)递交申请材料。当在国美的申请人申请国内亲戚移民时,要将有关资料备齐,递交申请i-130至美国国土安全部,国土安全部会给申请人寄一封信(包1),也就是i-130申请的收据,通知你案子已经收到。里面有文件号码,是三个英文大写字母加10个数值,三个英文字母分别是eac或wac或src或lin,由美国国土安全部根据你的移民类别来划分。
  申请所需要的基本信息如下:(1)向美国国土安全部索取《亲戚签证申请表》即1□130表单,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详尽写明代申请与申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和各自的真实情况。(2)申请人必须出示我的身份证明。如若是美国公民,必须提供出生证明书或归化证明书,即民众证。如若是外籍侨民,必须提供合乎法律的居留证明,即l一151表,即“绿卡”。 (3)拿到好处人与申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就像证明是伴侣关联的结婚证明,能够证明孩子关联、家长关系和兄弟姐妹关联的证明和出生证明,包含出生时间、地方、家长姓名等以上此等证明一般由拿到好处人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出示,一式2份,在这之中的一份译成英语,经美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认定后,提交美国国土安全部。
  第二步:案子移往美国国家签证中心(national visa center简称nvc)。大约四个月后,国土安全部会向申请人寄来另一封信(包2),即i797表单,通知案子已经批准,转往国家签证中心。nvc阶段大概要花去1-2个月,这期间可以向他们电话查询case的进步,并通过他们获知广州的case number, 简称guz number,由guz加10个数值组成。相关国家签证中心的办理程序见附件介绍
  第三步:案子移往广州领事馆。国家签证中心处置完毕后,会将案子移往广州领事馆。待领事馆接收案子后,会寄一份通知书及详尽的要求给拿到好处人(包3)。拿到好处人应办妥有关证明,一般需准备好下列文档;(1)填写在中国美国使领馆随信寄来的签证申请人履历表(of-179表)。(2)向当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出生证明和婚姻证明等亲戚关系公证书。(3)凡年满16岁以上的申请人,还需向当地公证机关申办无犯罪公证书,证明申请人从未有犯罪,如若有犯罪行为,则必须对所犯的罪行和判决作出介绍。(4)体检证明书(由领事馆认定的医院出示)。 (5)由美国亲戚出示居住保证书,证明申请人进入美国境内后,不会成为美国公共负累的经济担保证明。此证明必须经过公证。以上所言几种证明文件多数都需要准备一式2份,韩语证明还需要附有英文译本。有必要时,还须准备好与美国亲戚的合影照片和以往邮件(必须有原信封以证明亲属关系是的确可靠的)。以上所言所有申请材料备齐后寄往美国驻广州领事馆。接收包3的时间可视案子情况有几周或几年。
  这个阶段可以凭guz号码向广州领事馆的美国签证信息中心询问案子的进展情况。美国签证信息中心现时可对讲普通话、广州话、台山话、和英文的咨询者提供服务。中国境内的请拨打4008-872-333,中国国外的请拨打86-21 -3881-4611。该中心工作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上午7点至晚上7点(中国时间),周六上午8点至下午5点。申请人须提供:韩语名字及其拼音、文件号码、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电话号码及出生日期。走进该签证信息中心体系需支付一定费用,花费为每12分钟人民币54元或每8分钟人民币36元,该费用可在各中信实业银行或在网上预付。
  第四步:面试及获得签证。待移民配额下达后,领事馆会再寄一份资料给拿到好处人(包4),时间和第三步大概相距1-3个月。其内容包括:(1)面议通知书;(2)面议介绍信息;(3)身体检查表;(4)申请移民签证及老外登记卡。申请移民签证面谈时,领事官会检查申请人递交的一切文档,包含身体检查表和居住担保宣誓书等文档。领事官在确定没有拒签的原因后,则核准移民签证。签证有效期为4个月,申请人必须在这期间进入美国。入境时入境检验官会加以检验,觉得没有问题时才在申请入境人的护照诱W暂时永久居住权的证明。此时,申请人即使获得了永久居住权,但正规的绿卡要等3个月左右才会收到

回答2:

一是为你的父母办妥出国护照。你父母你只要带好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即可。
二是为你的父母办胺赴美签证。你父母要带好相关资料到父母居住地所在的领区的美国领馆申请赴美签证。(这一环节可能相对难度大些)
获得赴美签证即可前往美国。

回答3:

绿卡申请子女绿卡排期是四个月左右,也很快,如果顺利一年多一些时间就行了。
美国永久居民即美国绿卡持有者可以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美国绿卡申请配偶移民时需按一下步骤:
一,申请人必须为其外籍配偶提出亲属移民的申请。在亲属移民申请批准后移民局会给予这个外籍配偶一个移民排期(Priority Date)。
二,等待排期。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的移民排期是属於亲属移民排期2A类。

回答4:

绿卡持有者,申请直系亲属前往美国定居,可直接上美国移民局网站查阅www.uscis.gov一般来说,美国政府不愿意花纳税人的钱供养未曾对美国政府有贡献的老人,这就要求申请人,具备经济能力供养其直系亲属,如何具备经济能力,这就要你至少有连续的缴纳个人所得税记录,你居美四年,本身还没有积满四十个Credit,估计有难度。你要在积满四十个Credit后申请父母前往美国定居比较合适。但是这不等于你不能申请。如果你只想申请父母前往美国探亲,那就很容易。不需要上述要求也可申请其前往探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