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多余出来的会怎么处理?

2024-11-17 20: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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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回答2:

分实际情况不同处理。

一户多宅到底怎么处理?这个要分几种情况。

  1. 可以确定的是,一户多宅是区别对待的。一户多宅如果有合法原因,可以都确权。如果没有合法原因,只能确权一处。

  2.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居民宅基地,必须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除有合法原因外,属于违法用地。违法用地当然是不能确权登记发证的。违建的房屋,虽然不一定会拆除,但却无法获得相应保障,经如拆迁赔偿等。

  3. 一户多宅的合法原因:主要是因房产继承和赠与形成的多处住宅(包括宅基地),这种情况只要房屋不倒塌,就可以一直居住和使用,既然是合法的,依法应当确权。

  4. 没有合法原因的如何处置: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考虑到实践中户籍管理与宅基地管理不衔接,对于那些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可以结合实际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给予确权登记。

回答3:

农村就得按规定面积占用宅基地不能多占,多占的就得拆能这样就太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