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办哪些手续,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一对夫妻离婚要办哪些手续,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2024-11-23 08:38:0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离婚主要有三种方式:
(1)民政登记离婚,需要两人同时到民政登记离婚。需要离婚协议(可以自己写,也可以请人写),处理好子女,共同财产、债务等问题即可;结婚证,双方照片(到相馆跟老板说是用于离婚的就行)等相关材料,这个是有时间限制,有的地方是周三才可以登记。
(2)法院调解离婚。需要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结婚证明,50元诉讼费,到被告(可以灵活处理,谁当都行)户籍所在地基层法院办理即可。
(3)法院判决离婚。主要是针对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形,需要的材料与调解一样。不过第一次起诉如果没有《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况,一般都不会判离的。这时法院会给你们六个月的缓和期限,六个月后如果真正不能和好,则第二次起诉一般都能判离。
2、鉴于你所称对方不同离婚,则需要起诉离婚。庭前法官会进行调解,当然能和好更好。实在不能和好,法官主要会主持调解离婚的。程序简单,快的话当天就能写好调解书,解除婚姻关系。

回答2:

若对方不想离婚,你可以找专业律师帮你,了解对方不离婚的真实原因,这样对于后面是否协议或诉讼离婚会很有帮助。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当天就可以办好。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回答3: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同时规定,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如果双方不能协商离婚,起诉离婚不需要得到对方同意。带上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到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立案,就可以了。

回答4:

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一并达成离婚协议,一方不同意需要去法院起诉离婚!

回答5:

协议离婚,应双方自愿,去民政局办理;否则,可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