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格达奇是三级县级行政区,行搜清政区类型是市辖区。
加格达奇是大兴安岭地区下辖区,是中国行政区划中的三级县级行政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境内,行政隶属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管辖。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该地区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的鄂伦春自治旗。1958年夏,以内蒙古奎勒河林业局为主体,并从绥棱、伊春等林区调入大批干部和职工,进驻加格达奇的高崖子,成立了加格达奇林业局筹备处。
1960年11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以(60)蒙民民天字第711号文件批复“同意鄂伦春自治旗所辖加克(格)达奇设置镇的建制”。镇人民委员会成立。
1964年7月,大兴安岭林区会战指挥部在加格达奇镇成立,加格达奇、松岭两地受原国家林业部、内蒙古自治区双重领导。
1964年10月23日,中共鄂旗旗委和旗人委,将加格达奇镇的党政机关及其所属门,全部交给会战指挥部领导。至此,鄂伦春自治旗与加格达奇镇的隶属关系正式脱钩。
1965年3月,加格达奇镇被并入松岭林业公司,并撤销了镇的机构建制。1968年4月30日,正式成立了加格达奇镇革命委员会。
1970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加格达奇镇改称加格达奇区。设为大兴安岭特区首府,大兴安岭特区行政公署所在地。
1970年4月1日,内培漏灶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划归黑龙江省领导。大兴安岭特区改为大兴安岭地区。原属黑河地区的呼玛县和原属呼伦贝尔盟的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全建制划归大兴安岭地区配扮管辖。
1986年1月29日,国务院批准加格达奇区为县级区建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加格达奇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区划
加格达奇
开放分类: 地理、城市、黑龙江、行政区划、大兴安岭
加格达奇(是鄂伦春语:意为,有樟子松的地方)区是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驻地,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大兴安岭山脉的东南坡,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境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23°45′至124°26′,北纬50°09′至50°35′败稿誉是全国十大最冷城市之一。南、西面和鄂伦春自旗毗邻,东、敬拆北面与松岭区接壤。总面积1587平方公里,其中林地面积115213公顷,农业用地面积6512公顷,水域面积1476公顷.嫩江水系较大的一条河——甘河,由西向东在境内通过,区段长55公里。
加格达奇地处大兴安岭余脉,山势平缓,起伏不大,属低山丘陵地带。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低山丘陵分布在城区的周围,大部分平川分布在甘河南北两岸。平均海拔为472米。平均年气温为-1.2℃,无霜期为85天至130天。年平均降水量为494.8毫米,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秋分明,冬长夏短。冬季气候寒冷,被称为“高寒禁区”。
加格达奇素有“林海明珠”、“新兴林城”和“万里兴安第一城”之称。是中共大兴安岭地区委员会、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林业部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大兴安岭军分区和齐齐哈尔铁路分局加格达奇办事处所在地。是大兴安岭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察段
加格达奇区本身是县级行政区,但是大兴安岭地区(地级)行署驻地。也就是地级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