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望孩子是父母的权利,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可以协商或者到法院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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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中止另一方在离婚后对孩子的探望权:探望权人在实施探望权过程当中,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比如探望权人(不带孩子的一方)有吸毒、赌博、酗酒、家庭暴力等恶习。
患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或这是利用探望机会让自己的孩子藏匿起来,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权人的子女探望权。
总之,探望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离婚夫妻任何一方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另一方探望孩子的权利,除非对方对孩子身心成长具有危害性,比如说有伤害子女,对子女犯罪的行为。
发生“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事由后,可以中止对方探望孩子,而且不能无限保持这种状态。“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事由消失后,理应恢复对方探望孩子的权利。
另外,父母离婚后,孩子的爷爷和奶奶是否有探望权?我国婚姻法对于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仅仅赋予了抚养子女的父母,也就是说在法律上孩子的爷爷或奶奶没有探望权。
目前如果孩子的爷爷或奶奶想探望孙子女或外孙子女,也只能通过孩子的父亲或母亲在离婚后约定的探望期内,间接地探望孩子。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婚姻法》
男方父母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孩子母亲的探视权
孩子母亲可以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起诉他们的
但我的建议是,给老人一点时间
让他们把心情平复一下,毕竟他们也觉得发生这件事情让他们也很难过
关系要是闹僵了反而不好处理
尽量站在他们的角度去想一下这些问题吧
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嘛
不要不开心,实在想孩子了,就站在他们家附近等等吧
远远看一下也好啊,毕竟孩子健康就是你最大的欣慰嘛
希望你天天开心
看望孩子是父母的权利,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可以协商或者到法院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男方家庭严重的侵犯了女方的权益,女方绝对有权利看望自己的儿女,而且得知男方对孩子未来有所影响时,可以起诉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太想孩子时可以跟前夫商量一下(不让前公公、婆婆知道的前提下),让他看在以前的情分上让她跟孩子见上一面,我想男方不会拒接的。
凡事要想开,既然男女已经离婚,这发生的事也是预料之中的,不要太伤感。要为自己以后多考虑考虑了。
有权利去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