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手机不归还可能犯法,达到一定数额可能构成侵占罪。
1、捡拾他人遗忘物,拒绝归还的,属于侵占行为,一般数额达到三千元以上涉嫌侵占罪。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公安局不予立案。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2、根据《民法通则》 第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九十二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因此,不当得利的人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3、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算犯法,算非法占用他人财物。
不算。手机卡拿出来扔了,手机就是你的
我比你好点,丢了仨月她开机找到她了。可是各种刁难,又要先给钱再谈手机归还的事,找到警察人家是没办法不犯法,只能去法院起诉。一千多块钱手机够起诉费和律师费吗?只能流泪被人家占用了
我手机掉在了公交车上被人捡到后关了机,当时就报警了,还好这边的警察叔叔特别负责,调查监控帮我追回了手机,当时那个人已经从杭州做高铁到了福建,不过那里的警官最后还是帮我把手机寄会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