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1.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在社保部门领取);
2.未参保员工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打印)、与用人 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单位的有效工作证、单位盖章的工资表、单位盖章的从事本职工作的证明、身份明确的单位同事的证明等);
3.首次医疗病历本(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复印件(验原件);
4.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卡复印件(单位盖章,验原件);
5.证人证言及其他旁证材料(如物证、书证、照片等);
6.属交通事故伤害的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验原件);
7.属暴力伤害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8.其他材料(见社保部门印制的《申请工伤保险业务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