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归女方抚养,在没有征得男方的同意的情况下,女方可方可以更改孩子姓名吗?

2024-11-23 09: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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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需要经过男方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姓氏问题的批复》中规定,父母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应以子女自己表示的意志为主。子女年幼尚无表示其自己意志的能力时,应从民间习惯,其出生时所用的姓氏不宜改变(将来户籍法有规定后从其规定)。如因离婚而引起对原生子女的姓氏争执,则按父母与子女的血亲关系并不因父母离婚而消灭;在离婚后不论子女随父或随母抚养,均不因以改变父母对原生子女依法律所应负担的抚养责任。

回答2:

可以,孩子可以跟父母任何一方姓。

回答3:

不可以单方面前改!要双方同意才行!

回答4:

不能,必须双方协商一致,但如果子女已成年的话,那么子女可以自己决定

回答5:

就你所述,
女方不可以更改孩子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