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地方都不安置了。以前发的安置卡也是一纸空文。当初入伍的时候武装部的豪言壮语今天退伍了却要面对民政局安置办的冷嘲热讽。民政安置办的观点就是:安置卡不等于给你分配工作,给你2万自谋职业和给你找个临时工都算安置。目前很多地方都是安置为辅,自谋职业培训为主相结合的安置政策。如果你想到部队,你就不要惦记着安置工作,越往后越不可能安置。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