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到监狱服刑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会将罪犯的户籍删除。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由于补录户籍的原则是:“哪里删除哪里补录”,所以,罪犯刑满释放后,持《释放证明书》到原籍派出所户籍室补办户籍。
扩展资料:
被假释、缓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迁移的时候,必须经过户口登记机关转报县、市、市辖区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到达迁入地后,应当立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登记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男子坐牢24年后发现户口被冒用 无法办身份证
因为坐牢期间户口会被注销、出狱后需要重新办理户口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扩展资料
《监狱法》第五节 释放和安置
第三十五条 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三十六条 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第三十七条 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
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
第三十八条 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到监狱服刑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会将罪犯的户籍删除(现已经不再对罪犯的户籍进行删除)。
由于补录户籍的原则是:“哪里删除哪里补录”,所以,罪犯刑满释放后,持《释放证明书》到原籍派出所户籍室补办户籍。
扩展资料:
刑满释放后,需凭《释放证明》和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报到,恢复户口(被判刑入狱时已经注销了户口),然后定期配合派出所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帮教工作,汇报思想、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如有困难,请向工作人员提出。
依据《监狱法》:
第三十五条 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三十六条 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监狱法
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到监狱服刑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会将罪犯的户籍删除(现已经不再对罪犯的户籍进行删除)。由于补录户籍的原则是:“哪里删除哪里补录”,所以,罪犯刑满释放后,持《释放证明书》到原籍派出所户籍室补办户籍。
因为人一旦逮捕,户口就随即注销,所以出狱以后,就必须去所辖派出所报到,注册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