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修订后的标准能够同国外先进标准相接轨,此次修订参照了韩国产业标准KS G9111-1993和美国OTG公司等国外先进企业的标准。
1、外观质量。尽管外观质量对钓鱼竿的使用性能没有太大的影响,但却严重影响了它的商品性能和美观程度。所以,标准中增加了其它零配件的质量要求与试验方法。另外在外观质量上增加了两项比较重要的质量要求,即:整竿目测无明显的弯曲和扭曲;配套件装配正确牢固,投竿和两用竿鱼线轮座必须符合使用要求,目测时轮座卡箍、全部导眼瓷环之间互成一直线。
2零部件。某些零部件对钓鱼竿的使用性能有很大的影响。标准中增加了对导眼、轮座、尾件、堵头等一些零部件的质量要求与试验方法。在修订过程中,参考了国外某些大公司的订货质量要求,经过大量试验验证,在第5.2条中对这些配件的质量要求作了详细的规定,并在第6.2条中制订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3使用长度。在使用长度指标中考虑到如果出现钓鱼竿的长度长,是生产方将超出的长度送给了用户,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所以不应视为不合格,也不应该将竿节的配合质量与使用长度放在一起限制,所以在本标准中取消了对使用长度上限值的限制,同时加严了对使用长度下限值的限制。
4竿节配合质量。钓鱼竿竿节的配合质量,对钓鱼竿的使用性能如振动强度、静负荷量和使用长度等,都有着很大的影响,所以此次修订在第5.4条和6.4条中将此项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作了修改和补充,即:将钓鱼竿段乎各竿节配合紧密,双手握住把手部位轻轻抖动,各配合部位无响动;同一型号的两支钓鱼竿,配合紧密后,其相同竿节的相对尺寸偏差不超过30mm。
5振动强度。振动强度比原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大了振动频率和幅度,以每秒1个来回的频率,130~150°的角度,上下、左右各连续挥动5个来回,要求竿体无裂缝和断裂,配合部位、粘接部位和缠线固定部位无松动、变形和脱落。
6静负荷量。原标准对静负荷量指标所作的划分过于简单。从理论上讲,应当根据钓鱼竿不同的软硬程度,来规定不同的静负荷量。所以,此次修订根据试验结果,将钓鱼竿按其不同的软硬程度进行了等级号的划分,然后,根据等级号,规定了对应的静负荷量,制订了等级号的划分和静负荷量的试验方法。由于国外各大公司都有自己不同的调性表示方法,很难得到统一,而且,大都是根据钓鱼竿的各种用途和模握宴悉拟使用状态来划分,所以如果根据调性划分界线不清楚,将会有较大范围的重叠,难以对静负荷量作出明确规定。如调性最硬的手竿,可能比调性最软的投竿或两用竿还要软。所以,此次修订草案规定了一个比较简单的试验方法,排除了钓鱼竿不同种类、不同用途和不同地区的影响因素,仅用等级号作为钓鱼竿的软硬程度来定义,排除了不定量和不规范的成分,把各种特定的、复杂的钓鱼竿看作一个简单的力学模型,来统一划分调性等级,使静负荷量的规定更加明确和便于执行操作。
7弹性恢复率。该项指标在原标准中没有规定,由于该指标可综合反映钓鱼竿材质的质量水平和设计制作水平,所以此次修订在第5.7条重新提出技术要求,并在6.7条中规定了试验和计算方法。
8金属镀层耐腐蚀性。原标准中对耐腐蚀性方面的规定,主要是针对漆膜性能而言,对金属镀层等并没作明确规定,因此,此次修订增加了对金属镀层耐腐蚀性的要求,在试验方法上,为了更加科学和规范,此次修订采用了QB/T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祥枯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中性盐雾试验(NSS)法》和QB/T3832-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耐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的相应规定。
9碳纤维含量。
针对国内市场上存在假冒伪劣产品的现象,一些厂商将染色的玻璃纤维或将添加了碳黑的树脂制成的玻璃钢竿,冒充玻碳竿(包碳竿)或碳纤竿(碳素竿);也有的厂商将只含有少量碳纤维的混碳竿冒充碳竿或声称碳含量很高,给消费者在选购钓鱼竿产品时造成很大的困惑,有些消费者上当受骗也无法申诉。为了我国的钓具市场能够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应当针对以上问题制订一系列的规范,以打击欺诈行为,保护名优产品。所以,此次修订草案时规定了碳纤维含量的要求和试验方法。并编入附录A。
四、检验规则:
在标准的出厂检验项目中,除原来规定的使用长度、振动强度和外观质量外,此次修订增加了竿节配合质量、导眼质量、轮座质量和其它配件质量。根据各项技术指标对产品质量影响的重要程度,此次修订在7.1.3条和7.2.3条中,将不合格品分为B和C二类,对出厂检验项目的合格质量水平AQL,按GB/T2828-2003重新做了规定。周期检验及型式检验项目的不合格质量水平RQL,按GB/T2829-2002做了规定。
线和鱼钩。鱼饵。
上百度查一下,很全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