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国家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依据是什么?

2024-11-30 14: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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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理论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一文指出:要充分发挥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专题博物馆或展示中心;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这样看来,档案馆似乎没有被包括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点单位里,没有了开展工作的可能性;博物馆,图书馆才是保护工作的主要力量。
但《意见》又指出:要广泛吸纳有关学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档案馆是国家文化事业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有职责,也有能力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去。
(二)实践依据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信息资源,也是历史的真实见证。
一方面,各地档案馆保存有珍贵的历史档案,其中就包含了不少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上海市艺术档案馆所收集和保存的上海昆曲、沪剧、京剧和越剧戏曲艺术的档案资料;云贵川等地的少数民族历史档案及地方特色档案等。有不少地方档案馆正在筹备建立基于馆藏档案和资料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
另一方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认,必须要有相关资料的支持,包括:传承人的资料、文化空间的资料、技艺或节庆、仪式的资料等,基于此,各地相关部门正在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调查、登记、录像、建档,并按照全国统一编码进行登记进行分级建档的工作;
其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档工作就是在确认的基础上,通过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登记、分析、分类、整理、编目等手段,建立一套与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各种材料的完整的档案,再选定有关机构妥善保存并合理利用的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不难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与档案工作有很多交叉重叠之处。在多年的实践中,档案馆在建档方面逐渐形成了一套系统性和科学性的工作方法和标准,培养了一大批专业知识精通,业务水平过硬的工作人员。档案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有很大的发挥空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档案馆的支持。档案馆应该、也能够加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中去,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和技术特长,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贡献力量。

回答2:

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的经济、文化全面协调发展意义重大。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状况受到了比较大的冲击,所以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是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