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理解就是 无论式子中的未知数 有何变化 永远都是成立的 例如 a方+b方≥1 3>2
就是未知数不管怎样取值等式或不等式都成立
数学上,恒等式是无论其变量如何取值,等式永远成立的算式。
两个解析式之间的一种关系。给定两个解析式,如果对于它们的定义域(见函数)的公共部分(或公共部分的子集)的任一数或数组,都有相等的值,就称这两个解析式是恒等的。例如x2-y2与(x+y)(x-y) ,对于任一组实数(a,b),都有a2-b2=(a+b)(a-b),所以x2-y2与( x+y)(x-y)是恒等的。
两个解析式恒等与否不能脱离指定的数集来谈,因为同样的两个解析式,在一个数集内是恒等的,在另一个数集内可能是不恒等的。例如与x,在非负实数集内是恒等的,而在实数集内是不恒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