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施工
第1节 一般规定
第5.1.1条 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工程,施工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设计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齐全;
2. 有较完善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并已完成技术交底;
3. 施工现场具有供水或供电条件,有储放材料的临时设施;
4. 土建专业已完成墙面内粉刷(不含面层),外窗、外门已安装完毕,并已将地面清理干净;厨房、卫生间应做完闭水试验并经过验收;
5. 各种安装材料已经检验合格,所附带的说明书和合格证应齐全。
第5.1.2条 加热管在运输、装卸和搬运时,应小心轻放,不得抛、摔、滚、拖。避免爆晒雨淋,宜储存在温度不超过40℃,通风良好和干净的库房内;与热源距离至少应保持在1m以上。
第5.1.3条 施工过程中,应防止油漆、沥青或其它化学溶剂接触污染管线的表面。
第5.1.4条 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工程的施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
第5.1.5条 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工程施工,不宜与其它工种进行交叉施工作业,施工过程中,严禁进人踩踏加热管。所有地面留洞应在填充层施工前完成。
第2节 绝热层的铺设
第5.2.1条 铺设绝热层的地面应平整、干燥、无杂物。墙面根部应平、直且无积灰现象。
第5.2.2条 绝热层的铺设应平整,绝热层相互间的接缝应严密。直接与土壤接触的或有潮气侵入的地面,在铺放绝热层之前应先铺一层防潮层。
第3节 加热管的安装
第5.3.1条 加热管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标定的管间距和走向敷设,加热管应保持平、直,管间距的安装误差不应大于±10mm。加热管敷设前,应对照施工图纸核定加热管的选型、管径、壁厚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并对加热管外观质量和管内部是否有杂质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不存在任何问题后再进行安装。加热管安装间断或完毕的敞口处,应随时封堵。
第5.3.2条 加热管切割,应采用专用工具;切口应平整,断口面应垂直管轴线。
第5.3.3条 加热管安装时应禁止管道拧劲;弯曲管道时,圆弧的顶部应加以限制(顶住),并用管卡进行固定,防止出现“死折”;加热管的弯曲半径不宜小于6倍管外径。
第5.3.4条 埋设于填充层内的加热管不应有接头。
第5.3.5条 施工验收后,发现加热管损坏,需要增设接头时,根据不同材质的塑料加热管采用热熔插接式连接或卡套式、卡压式铜制管接头。采用铜制管接头时应在外部增设防腐及其保护措施。铜管宜采用机械连接和焊接连接。无论采用何种接头,在装饰层上应设有明显标志。
第5.3.6条 加热管应设固定装置,可采用以下的固定方法:
1. 用固定卡子将加热管直接固定在绝热板或设有复合面层的绝热板上;
2. 用扎带将加热管固定在铺设于绝热层上的网栅上;
3. 直接卡在铺设于绝热层表面的专用管架或管卡上;
4. 直接固定于绝热层表面凸起间形成的凹槽内。
第5.3.7条 加热管固定点的间距,直管段部分固定间距宜为0.7-1.0m,弯曲管段部分的固定点间距宜为0.2-0.3m。
第5.3.8条 在分、集水器附近以及其它局部加热管排列比较密集的部位,当管间距小于100mm时,加热管外部应设置柔性套管等保温措施。
第5.3.9条 加热管出地面至分、集水器连接处,弯管部分不宜露出地面装饰层。加热管出地面至分、集水器下部球阀接口之间的明装管段,外部应加套塑料套管。套管应高出装饰面150-200 mm。
第5.3.10条 加热管与分、集水器装置及管件连接,应采用卡套式、卡压式挤压夹紧连接连接;连接件材料宜为铜质;铜质连接件直接与PP-R或PP-B接触的表面必须镀镍。
第5.3.11条 加热管的环路布置应尽可能少穿伸缩缝,穿越伸缩缝处,应设长度不小于100mm的两端均匀的柔性套管。
第5.3.12条 分、集水器应在开始铺设加热管之前进行安装。水平安装时,一般宜将分水器安装在上,集水器安装在下,中心距宜为200mm,集水器中心距地面应不小于300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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