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工厂搬迁,员工不同意去,厂里是否要赔偿员工?

2024-11-02 14: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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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工厂搬迁,员工不去的,否给予经济补偿,要具体衡量企业搬迁的距离及合理性因素。一般一个区之间搬迁,对员工工作生活影响不大的,公司可以不补偿。

但是如果劳动地点发生变更的,必须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的因为劳动地点的变更属于重大变更,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答2:

要看搬迁的地方有没有超出员工与工厂的劳动合同里规定的工作地点,超出了员工可以不去,工厂要赔偿的。比如原来的劳动合同里写明了工作地点是上海市,工厂从松江搬到了崇明,那就没超出规定,员工不去工厂可不赔偿;如果工厂从松江搬到了江苏昆山,这就超出了规定,员工不去,厂里就要赔偿员工。

回答3:

说一下具体的,不过如果超出规定范围需要给些赔偿,如果是员工因为私人原因那么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4:

工厂搬迁,员工不同意去,厂里只需补偿员工在本工厂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工资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