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在看守所的人,释放前会通知家人吗?

2024-12-02 09: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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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律没有要求通知家人。 

《看守所条例》 第三十九条规定: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 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

解除刑事拘留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

2、对具有刑诉讼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

3、对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公安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看守所条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刑事拘留

参考资料:最高人民检察院网-刑事诉讼法

回答2:

刑事拘留在看守所释放,法律没有要求通知家人。

看守所羁押的罪犯或者犯罪嫌疑人予以释放的,看守所会直接给罪犯或者犯罪嫌疑人《释放证》后,让其自行离开,看守所不会通知家属去接,也没有义务通知。

《看守所条例》 第三十九条规定: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 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

扩展资料

刑事拘留期间的计算

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 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

例如,犯罪嫌疑人某某于4月1日被刑事拘留,从第2日开始计算,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4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4日的,期 限届满日期为4月8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至30日的(即从4月4日延长27日),由于4月份只有30天,期限届满日期为5月1日。

刑事拘留期限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看守所条例》

回答3:

  刑事拘留在看守所释放,法律没有要求通知家人。
  《看守所条例》 第三十九条规定: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 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

回答4:

如果是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需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时要通知家属,办理手续后填发释放通知书后看守所凭通知书释放,如果不作处罚,则直接填发释放通知书后看守所凭通知书释放。一般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家属,但不会填发家属通知书。

回答5:

释放前会通知家属去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