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介绍一下诗词的韵律 诗词的韵律,大致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平仄,由南北朝时期的沈约等首先提出,在盛唐以后的格律诗中得到广泛应用,主要是讲究平声和仄声的协调。二是对偶,在韵文特别是格律诗中,对对偶的工巧是要求比较严的,诗词中一般是句对,在赋和八股文中还有多句对和段对。三是押韵,指同韵的字在适当的地方(一般是停顿的地方),有规律地重复出现。这三个方面都来自于汉语语音的特点,就是单音节语素占优势,有声调。在诗词写作特别是格律诗写作时平仄、对偶和押韵运用的好,运用的自然,可以使诗作增强音乐感,呈现韵律美;运用的不好,用得过多过滥,就会给人以生拼硬凑之感,甚至以文害义,六朝到初唐的骈体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这是每一个诗词爱好者必须掌握的基本功。 押韵以格律诗的要求最为严格,许多字如一东中的“终”、“风”、“公”和二冬的“钟”、“峰”、“恭”,现在读音一样,律诗却不能通押,如果通押,就犯了出韵的错误,就要遭人耻笑,考试就要落第。中唐以后,才逐渐出现邻韵通押,如杜牧的《清明》诗用的十三元韵,但首句却用了邻韵十二文。词押韵不那么严格,像平声,词就合并到了14韵。 押韵还有选韵和次韵的难易问题。作诗,主动地选韵或被动地限韵,会碰到难易问题。像平声中的四支、十一真等,包含的字多,选用就容易,称为宽韵;而像五微、十二文等韵,包含的字较少,选用就难,称为窄韵;还有些韵,如三江、十五咸等,包含的字更少,选用很难,称为险韵;而像有些朋友“限韵”,则迹近于文字游戏了。诗友写诗填词时一定要注意韵部的选择。 以上说了这么多,是不是说作诗词都要用韵,不用韵就不是好诗呢?恰恰相反,我们是提倡推陈出新的,“处处拘泥格律,反而损害了词的意境,同时也降低了词的艺术性。词律是为人服务的,我们不能反成为其奴隶而让思想内容去迁就格律。”
只是要大家对“陈”有所了解,然后出“新”。何况诗友们常常要做韵文,也有些朋友喜欢依旧格律做诗词,这时候可以格律从旧,保留旧格律的合理部分,如粘、对、韵等,而在读音上却完全从今。实际上,我们在读古代诗词时已经这样做了。像“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生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中的“斜”,除了古文研究者外,还有谁念“xia”呢?
今韵中,现在成系统的有多种,推荐大家用《中华新韵》的新诗韵,包括一麻、二波、三歌等共18部,每一韵又分阴平、阳平、上、去四种声调,这是根据普通话的语音规定的,用它押韵,自然符合现代人的阅读习惯。另外,戏曲中惯用的十三辙也是不错的。熟悉今韵,活用格律,用今音作新体韵文,是一定会出佳作的。有些诗友认为写古体诗特别是填词不用古韵就不是“词”,个人认为是不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