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在放假期间(寒暑假)有工资吗?

2024-11-17 02: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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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教师法》第七条(四)款规定,教师寒暑假工资照发。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七条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扩展资料:

1993 年 10 月后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与国家机关职务级别工资制脱钩,以体现教育事业单位特点。教学人员工资由职务等级工资和津贴两部分构成。

职务等级工资为工资构成中相对固定的部分,占工资的 70%,主要体现工作能力、责任、贡献、劳动的繁重复杂程度,适当体现年龄差异;

津贴具有浮动工资的职能,主要体现各类人员岗位特点、工作实绩和劳动的数量与质量,占工资的 30 %。教学人员职务系列名称不变。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百度百科

回答2:

按《教师法》第七条(四)款规定,教师寒暑假工资照发。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七条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回答3:

老师假期可以不发工资吗

  某民办幼儿园召开全体员工大会,一致通过了一项决议:学校春节放假期间不发工资。因故辞职的丁小姐对这项自己也签字的规定提出了挑战,要求补发假期工资。日前法院判决学校应补发丁小姐工资1166.72元。

  2000年7月丁小姐进入该幼儿园工作并签订了10年的劳动合同。当时幼儿园的员工手册规定,“因特殊工作需要,本园无寒暑假。”丁小姐虽然觉得不合理,但找一份工作也不容易,所以并未提什么异议。2004年春节前,因为学生都走了,幼儿园决定放寒假,遂召开了全体员工大会并一致通过了决议称:“幼儿园是自收自支单位,放假期间,幼儿园无经济收入,……放假一个月期间无工资发放。”2004年2月25日,丁小姐因怀孕提出辞职,表示愿意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她提出幼儿园应补发她一个月工资。幼儿园觉得放假期间不发工资是全体员工一致同意的,丁小姐理应服从。丁小姐提起仲裁,仲裁委认为学校假期仍应全额发放员工基本工资,裁决幼儿园支付丁小姐一个月工资。

  幼儿园不服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对幼儿园要求不承担假期员工工资的请求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7条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该幼儿园以工作特殊为由不放寒暑假已违反《教师法》的规定。而《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显然,教师作为一种特殊职业,其寒暑假就是劳动法规定的法定休假日。因此,幼儿园放假不发工资的诀议,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因此也没有约束力。

  值得指出的是,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应该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应该团结起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而不应该违心地在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决议上签字。

回答4:

当然有。按劳动法规定,就是带薪休假。是应该的。

回答5:

教师放假期间有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