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走的三人应该有一点责任,毕竟是当晚在一起喝过酒的,但是责任不会太大,主要是他们四人后面又去喝了酒,责任都在又喝一次酒上。
从现在法律讲,是有责任的,因为骑车至死与喝酒有关,前面喝酒的因素也是一部分,责任大小问题。但从我个人认为,这种法律是变态的,我不赞同,一个成年人,有行为能力,没有人强制喝酒,都是自愿的,喝多出事,为什么要别人买单,我不理解这法律。
这个在七人喝酒的时候没有喝多的情况下,与前三人没有责任,因为就是喝多酒而出事故,也是后面四人的责任,如果七人喝酒时二人就己喝多,前三人也有连带责任。
七人之前喝大家都没喝醉散了后三人提前走了后面四人又去喝酒出了事,先走的三人不负任何责任,如果先前就有人醉了三人没劝阻的话会连带负些责任,但责任不会大!
应该有责任毕竟当天你们一起喝过酒,但是责任应该不大,后面又去喝酒的人责任会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