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司法拍卖已经为越来越多人所熟知,包括通过众多知名互联网交易平台发起的网络司法拍卖,让每个人都可能参与其中。但也有很多人并不了解司法拍卖,比如拍下来的东西怎么领取、怎么办理过户手续?以房产为例。通过法院公开进行司法拍卖所获得的房产,办理过户的流程和普通过户没有多大区别,具体流程在房管局会有公示。差别在于过户所需要的资料不同。法院拍卖的房产办理过户不需要原户主提供土地证和房产证,而是要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除此之外,还需要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法院委托拍卖行拍卖的委托拍卖书、拍卖单位于成交人之间签署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个人身份证件、各项税费的缴纳证明等。
法院拍卖房子的过户流程:
(一)首先确认法院是否解除了对该房产的查封;
(二)材料准备好,用书面方式寄给有关部门;
(三)当事人自愿履行判决或裁定的,由当事人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一方不愿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由银行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登记机关根据法院的强制过户的判决或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
(四)可让法院出面协调建设局和国体资源局的关系,依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需提交证件(以下资料必须是原件)
(一)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民事裁定书;
(三)委托拍卖书(法院委托);
(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发票;
(五)私有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及身份证;
(六)地税完税证明;
(七)契税证明。
注意:
1、个人买受拍卖标的房屋需另提供资料:
(1)买受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2)买受人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买受人为18-49周岁非本市户口的女性流动人员需提供,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2、单位承受拍卖标的房屋需另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对原件收取加盖公章复印件);
(2)代理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