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经济政策基于社会市场经济的概念。
德国是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德国是欧洲最大经济体,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第四大国(国际汇率),以及国内生产总值第五大国(购买力平价)。从工业革命时期以后,德国一直是日益全球化的经济的先驱,创新者和受益者。
德国是欧盟和欧元区的创始成员之一。凭借其在2012年1.516万亿美元的出口额,德国是世界第三大出口国。出口额占超过三分之一的国家输出。在2013年,德国在全球取得了2,700亿美元的贸易顺差,成为全球最大的资本输出国。
扩展资料:
德国采取”社会市场经济“制度的原因:
第一、通过建立自由的市场经济,并且采取相应保证措施以防止产生专政,国家计划化、经济管理已经由于工业卡特尔化而造成的私人垄断,目标是实现尽可能广泛的经济发展。
第二、建立能正常运转的货币秩序,以保证价格稳定。在私人经济创造奇迹的国家应保持货币一定程度的稳定性以及通过不同的国家措施保证市场的竞争和经济的稳定。
第三、实现社会安全、社会公平与社会进步。主要手段是,促进经济增长,即不断扩大社会财富,国家对收入与财富进行再分配。同时为加强社会团结,如果由于竞争而产生较大收入差别,则通过累进税率缩小这一差别,而同时又不至于影响贯彻刺激生产的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德国
二战后,德国在战争废墟上重建家园,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从昔日的国际大家庭中的弃儿一跃成为当今西方国家中仅次于美国和日本的第三经济强国。可以说,二战后德国创造的经济奇迹是政治、经济、社会以及国际的多方面因素共同促进的结果,但不可讳言,这个经济奇迹得益于德国从本国实际情况出发,选择了走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道路。下面,笔者仅就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比较及给我们带来的启示三个方面做些探讨。
一、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
1.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市场物价。
德国历届政府都把通货的稳定作为稳定政策的核心内容。二战期间的德国为适应集中全国经济实力进行侵略战争的需要,推行高度集中的统制经济。战后,1948年 6月24日颁布《货币改革后关于经济和价格政策指导方针的方案》,废除了1936年实行的统制价格中的90%,取消定量配给制,使商品的价格随市场供求关系的波动而涨落。在德国,物价基本上是靠市场供求关系来调节。
2.政府不干预企业,工人可参与企业管理。
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保障私人企业不受外部干预,独立自主地决定自己的生产计划、经营管理、自负盈亏、确定价格、职工工资、招聘和解雇以及企业之间的合作、兼并、转产等。德国的工人可以参与管理企业,政府不仅从法律上给了职工参与企业某些决策的权力,而且从80年代起,还鼓励职工参加本企业的股份并给予奖励。德国的企业中有两个领导机构:作为监督机构的监事会和处理日常业务的董事会。监事会由资方和劳方的代表共同组成。在工厂一级,职工可成立企业委员会,在诸如工时、休假、报酬、职教、住房等问题上有参与决定权;在人事雇用、工厂建设、技术设备计划、劳动岗位设置等方面有协商、咨询权。
3.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确保了每个公民在社会生活中享有多方面的权利。
德国是西方国家中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最早的国家,尤其是战后实行社会市场经济,政府有意识地加速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几乎使每个人在生、老、病、死、伤、残、孤、寡以及教育、就业等方面都得到了保障。德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罗万象,包括社会保险、照顾、救济以及各种各样的补贴等。社会保险网络遍布全国,主要有养老、疾病、失业、工伤事故和人寿保险等。除国家公职人员外,所有就业人员都必须参加社会保险。这套体系的最大特点是强调自治原则,不以政府为主体,以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了公民起码的收入、住房、保健、教育和文化水平的权利,减少了社会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不平等所造成的恶果,调和了人们之间的矛盾。
4.运用金融手段调控经济发展,中央银行独立于政府。
在德国,政府主要负责运用财政和税收的手段来调节经济。主要负责运用货币和信贷政策的是联邦银行。1957年颁布的《联邦银行法》第十二条规定:“联邦银行根据本法令执行其职权时,不受联邦政府的批示所左右。”这一规定使德国联邦银行成为西方国家中独立性最强的中央银行。联邦银行还可以通过严格控制货币发行量或用提高、降低商业银行在联邦银行的最低存款利率,提高、降低它对商业银行的贴现率,在金融方面刺激或冷却经济。
5. 充满活力的科教体制,为经济迅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和经济界每年投入的教育经费合计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3%。发达的教育不仅提高了国民的整体素质,也使德国拥有了一大批高水平的科技人才。在德国,教育主权一直是归各州所有,政府只负责制定教育总指导方针,这种教育体制为德国教育事业注入了无穷的活力。极具实效的职业教育培养了大批既有熟练专业技能又有较高职业道德的优秀技工,被称为德国经济发展的“秘密武器”。
德国的科技体制,是以联邦制的政治制度和自由市场经济为基础的一种灵活而分散的体制,即一种遍地开花的参差不齐的体制。德国实行基础研究优先的政策,其研究费用占全部科研投资的份额高于美国和法国;实行重点科技领域(如国防、航天科学技术等)的重点研究;积极推行对外科技合作;实行科技经费的高投入。
6.法律保护竞争,市场经济一直在公平有序的轨道上运行。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和动力,只有竞争才能优胜劣汰,促进经济的发展。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提倡和保护竞争,为防止企业形成垄断,妨碍竞争,国家通过政策、法令为竞争制定“规则”。
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是在新自由主义理论基础上吸取了基督教民主经济思想和民主社会主义经济主张所建立和形成的。在所有制上,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以私有制为基础,垄断性的大公司是代表性的力量。
在分配制度上,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所追求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公平原则,它强调政府的干预更能克服收入和权力分配上的不公平。在工资的分配上,具体表现为工资制度分为一次分配和二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