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的原因:
一、社会主要矛盾决定。
解放战争时期,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中国人民同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的矛盾。
二、革命形势的要求。
即彻底消灭封建剥削制度,满足解放区广大农民的土地要求,调动广大农民的革命积极性,支援解放战争。
1947年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的意义:
一、解放区无地少地农民分得土地,激发了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踊跃参军,积极支援前线;
二、农民的支持,成为解放战争迅速取得胜利的一个可靠保证。
扩展资料:
解放区的土地改革的过程: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决定改变抗战时期的土地政策,由减租减息改为没收地主土地分给农民。
1947年10月颁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成为解放区土改的纲领。内容包括由乡村农会接收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等其他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包括地主在内)不分男女老少,统一平均分配。
随着战争的发展变化,也确实出现了地主“还乡团”要求归还被分土地的现象。革命性的土改,受到情理和法理的困惑,也诱发了农村激烈的阶级矛盾和斗争。
为了解决情理和法理的困惑,推动土改的顺利进行,从1946年下半年到1947年,中共在解放区和军队中开展了广泛的阶级教育运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改革
原因:地主、富农占有大部分土地,残酷剥削和压迫农民。而贫农、中农和雇农占有少量土地,终年辛勤劳动,受尽剥削,生活不得温饱。这种封建的剥削土地制度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和中国社会的发展。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经过长年战乱的中国百废待兴,但是占全国三亿多人口的新解放区还没有进行土地改革,广大农民迫切需要进行土地改革获得土地。
内容: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颁布,在新解放区开始分期分批地进行土地改革,到1952年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土地改革的基本内容,是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把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与以往不同的是,根据新形势的需要和可能,把过去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以便更好地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和小土地出租者、稳定民族资产阶级。
意义:土地改革的完成,彻底摧毁了我国存在两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地主阶级也被消灭;广大农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任。这使人民政权更加巩固,也大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业生产获得迅速恢复和发展,为国家的工业化建设准备了条件。
原因:①社会主要矛盾决定。解放战争时期,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中国人民同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的矛盾。②革命形势的要求。即彻底消灭封建剥削制度,满足解放区广大农民的土地要求,调动广大农民的革命积极性,支援解放战争。
作用(意义):①解放区无地少地农民分得土地,激发了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踊跃参军,积极支援前线;②农民的支持,成为解放战争迅速取得胜利的一个可靠保证。
进一步巩固成果,激发农民解放全国的热情,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为解放全国的后勤及人员做出了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