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如下:
“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这个公式不完整,应该是:
递延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而且不包括影响所有者权益、商誉等项目的递延所得税。
要理解这个公式,做一下会计分录:
确认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时,是: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时,是: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
那么递延所得税费用就等于“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减去贷方发生额,其实也就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减去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
扩展资料
递延所得税是当合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上的利润总额出现时间性差异时,为调整核算差异,可以帐面利润总额计提所得税,作为利润总额列支,并按税法规定计算所得税作为应交所得税记帐,两者之间的差异即为递延所得税。按这种核算方式,合营企业需设置“递延所得税”科目来进行核算,在时间差额完全自行消失以后,本科目的余额也将为零。
通俗的讲,就是会计上认定的缴税金额与税务局认定的金额不一致,而其中暂时性的(以后税务局就认可了)就是递延所得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递延所得税
仅供参考:
“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这个公式不完整,应该是:
递延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而且不包括影响所有者权益、商誉等项目的递延所得税。
要理解这个公式,其实做一下会计分录就一目了然了。
1.确认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时,是: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时,是: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
那么递延所得税费用就等于“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减去贷方发生额,其实也就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减去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
递延所得税费用来源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发生时借方记入递延所得税资产,当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时借方记入递延所得税费用,当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发生时,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减少了所得税费用,当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时,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转回加大了所得税费用,这个加大的所得税费用称之为递延所得税费用,是由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而产生,故称为递延所得税费用,如果所得税费用是和应交所得税对应的就叫所得税费用,如果所得税费用是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的就叫递延所得税费用。
与递延所得资产的关系
递延所得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费用之间是转化与被转化的关系。当应交所得税没有被确认为费用时就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最终会转化为递延所得税费用,但递延所得税费用并不单从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化而来,也可由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化而来。
当资产的账面价值<资产的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负债的计税基础],这时会调增应纳税所得,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
当资产的账面价值>资产的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负债的计税基础],],这时会调减应纳税所得,计入递延所得税负债。
至于递延所得税费用,是以前的概念,新准则已经不涉及这个说法了。